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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幼儿园中小学周边200米内食品摊贩不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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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0日起,《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试行)》正式施行。《办法》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主要有六大亮点。一是强化了组织保障。《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遵循属地管理为主、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实行社会综合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监管部门间的职责边界明确。
作者 思雨
出处 《中国食品》 2017年第8期49-49,共1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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