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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怀孕“被辞职”女教师打破“校规”成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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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济南有所民办学校,在与受聘女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一条奇葩规定:学年内,育龄女教师须在下学期怀孕,如果在上学期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继续工作或。中途辞职者,需承担其他老师的代课费和招聘费。因李娟和其他两位女教师没按规定怀孕,按合同规定只能“被辞职”。三位女教师无法接受,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作者 孙守铸
出处 《妇女生活》 2017年第5期40-4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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