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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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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国土资源、林业主管部门。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6号令,以下简称《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出处 《国土资源通讯》 2017年第1期45-46,共2页 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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