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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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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外交豁免权”全称“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是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问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外交特权和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放弃。
作者 白宗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上半月)》 2017年第5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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