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印第安纳州高等教育绩效拨款政策虽然形成较晚,但是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从委托代理理论视角来看,美国印第安纳州政府与大学在绩效拨款过程中通过激励相容促成双方目标趋同与教育资源效用最大化,通过信息沟通合理规避"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行为,通过州政府宏观调控与大学自主自治明确权力边界。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拨款领域引入绩效机制时,可以借鉴相关有益经验。
出处
《教育评论》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50-155,共6页
Education Review
基金
2015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中国研究型大学科研绩效动态评价研究"(编号2015B23414)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