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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能否放弃? 2015年2月,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将某商品房项目由承包人施工总承包.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资金紧张,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约定:银行向发包人支付借款3亿元,发包人将该商品房以在建工程方式向银行抵押.银行提出,另需承包人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的书面承诺.承包人为配合发包人贷款,向发包人、商业银行出具《承诺书》,载明:无论发包人今后是否拖欠承包人工程款,都自愿放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作者 王登山
出处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7年第5期71-71,共1页 China Construction Metal 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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