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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申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引起损害赔偿纠纷的案由辨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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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我国海关可依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或备案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对于权利人申请扣货的,海关自扣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应予放行;对于权利人备案后扣货的,
作者 邓梦甜
出处 《人民司法》 2017年第7期31-33,37,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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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18

  • 1郭俊莉.海上货物(集装箱)运输中“滞箱费”相关问题探讨[J].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2010,26(3):110-114. 被引量:4
  • 2马贵翔.公正与效率调和的两条路径[J].中国法学,2003(1):7-8. 被引量:5
  • 3白绿铉.美国民事诉讼法[M]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
  • 4林鹏坞."海上集装箱运榆滞箱费诉讼时效纠纷案再析”,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01年卷)》,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08页.
  • 5许俊强.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法律问题[OL],http:/ /wwwxmhsfygovcn/hs003/ShowInfoasp?InfoID=916,2012.
  • 6张良.论支付滞箱费责任的限制——航运惯例与民法规则的碰撞[A],2010.
  • 7王利明.合同法新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 8邹龙.物流运输管理[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
  • 9武德春.集装箱运输实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 10胡美芬;王义源.远洋运输业务[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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