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17年初夏,沪上富商何常逊之独子雨夜乘坐马车在公共租界马路上正常行驶时遭遇车祸不治身亡,何氏认为这是租界当局管理不力之责任,遂向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公共租界工部局与肇事汽车车主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扬言如果不能讨得合理结果,“必将穷尽一切手段追求公道正义”。该消息被报纸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殊不知,该诉讼的最后结果却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引出了沪上首次针对机动车的交通整治行动……
出处
《检察风云》
2017年第9期78-8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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