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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传统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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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末民同时期,男婚女嫁完全由父母包办。结婚年龄,富裕人家多是男小女大,有的男十一二岁(最小的八九岁),女20岁左右;贫穷人家男方挣点钱后才能娶媳妇,因而多是男大女小。新中国成立后,提倡婚事新办,逐渐废除了旧婚俗。为保存资料,本文根据所见所闻,记载淄博、章丘、邹平接壤的鲁中王村一带的传统婚俗。传柬男女婚配,须由媒妁介绍,双方不能见面,即便是看看,也不公开,更不能一块吃饭、散步、交谈。
出处 《春秋》 2017年第2期59-6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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