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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受让人重大过失“非善意”认定标准——以受让人的主观善意说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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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渐进确立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由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交易之中。
出处 《企业与法》 2017年第2期36-40,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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