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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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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进入21世纪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被引入我国。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对所有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商品或者服务实施召回,并对召回的触发条件、责任主体、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等均做出明确规定。
作者 冯怡康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7年第8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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