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新年伊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发布《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此时距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不足40天,速度之快出乎意料。对比征求意见稿,全文修改不足10处,变动之少出乎意料。除一处文字删减、两处顺序调整、三处新增限定约束外,修改主要是“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为用户提供优质的输配电服务”、“其他费用按不高于监管周期新增固定资产原值的215%核定”、“营运资本按不高于监管周期前一年电力主营业务收入的10%核定”,管制之严出乎意料。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17年第5期46-49,共4页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