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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虽不是因工负伤,医疗期未满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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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我与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有9天终止时,因在家做卫生不慎摔伤。医院经诊治,要求我住院观察、治疗30天。我随即向公司提交了诊断证明等资料,要求请假并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我治疗终结。可9天后,公司还是如期终止了与我的劳动合同,理由是既然劳动合同已经约定履行期限,其自然有权执行,更何况我受伤是因为私事,公司没有义务为我受伤所造成的后果买单。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7年第4期4-4,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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