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以整合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次、相对集中执法权为主要途径,以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国务院明确此项工作由中央编办和法制办牵头负责。中央编办于2015年3月印发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确定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8个城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要求2016年上半年基本结束。
出处
《行政科学论坛》
2017年第3期15-19,共5页
Research of Administration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