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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化内容在影视创作中的价值探析——以“手”作为符号在影视创作中的表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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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影视艺术作为主要依靠视觉来传达信息的艺术,其影像构成和场景搭建的地位举足轻重。影视镜头画面作为具象的信息集合,其构成元素不仅能够被符号化、能够承载某种含义,还能够独立承担表意功能。“手”作为影视艺术中视觉表现的重要符号,在影视作品中具有多维价值。
作者 张霆
机构地区 中央电视台
出处 《传媒》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62-63,共2页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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