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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订立与招投标结果不一致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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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回顾]2014年6月9日,某建筑公司就客运总站幕墙工程铝型材料制作采购项目发布《招标文件》,其中约定:(1)投标保证金6万元。(2)投标单价为货到工地价(包下车),包括材料原价、加工成型、运费、运输和上下车损耗、装卸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等。(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作者 白如银 孙逊
出处 《招标与投标》 2017年第5期30-31,共2页 Tendering and 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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