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和现行法律体制下,建筑施工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在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下签订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对承包商而言,是要预测和发现索赔机会,提出索赔要求,设法得到赔偿或补偿;对业主而言,是要预测和分析可能导致索赔的问题并采取适当对策,做好处理索赔遵循的原则、索赔处理程序及索赔费用计算,这对索赔事件成功妥善处理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同时,对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方(承包商)的情形,业主(招标人)与承包商(投标人)还应就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索赔问题在招投标阶段予以高度重视,因为不少施工索赔的根源往往存在于招投标过程中。
出处
《招标与投标》
2017年第5期34-36,共3页
Tendering and 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