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住养老院签合同有了“国标”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父母渐老,儿女为生活奔波无法照料,把他们送至养老院养老,不料此举可能遇到意想不到的风险。去年年底,民政部、工商总局联合制定了《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简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包括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关注到入住养老机构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设施”写入合同案例:小王在外地工作,鉴于母亲年龄越来越大,自理能力越来越差。前不久回家探母,她看到了一则养老院打出的广告,对方称,
出处 《新天地》 2017年第5期4-5,共2页 New Horiz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