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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父母资助买房属于借款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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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浙江诸暨的赵老太太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归还当年自己给这对小夫妻买房时垫付的购房款136万余元。这笔钱儿媳妇认为是赠与,婆婆认为是借款,最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房款应视为借款。(据《绍兴晚报》)
作者 关育兵
出处 《中国老年》 2017年第9期26-26,共1页 Elderly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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