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受众传媒观念的现代化和传媒参与度的提高,主导式解读日渐式微,协商式解读逐渐成为受众解读信息模式中的主流模式。通过理论分析及历史现实考察,可知无论在传统媒体时代还是互联网时代,协商式解读模式都是信息传播活动中的一种主要形式。从我国社会的传播伦理和传播环境出发,在媒体融合环境下,受众协商式解读需重释,可分为三种解读类型:内省协商、解释团体内的协商、与编码者交流协商。
出处
《荆楚学刊》
2017年第2期64-67,共4页
Jingchu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融媒体时代英雄的诬传与重塑"(16Y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