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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与公传:一九八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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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个人比一部法规重要 那一年他六岁,弟弟四岁。他扯着一只很小的风筝在风里跑,弟弟跟在后面。那不是件容易的事,路面坑洼太多,容易摔倒。那里是湖北省黄冈市境内一个村庄,有个挺好听的名字,叫作幸福村。幸福村平均每人一亩多地,种水稻和油菜,收入不高,比较贫困。但在他六岁那年,一家人能吃上饱饭,还搬进了新盖的房子里。看起来,他们的生活好了一些,离幸福越来越近。
作者 董学仁
出处 《西湖》 2017年第5期99-105,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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