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河北省在京津冀系统中的定位之一为生态环境支撑区。定位目标与河北本身的自然生态优势相结合,使河北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同时,乡村旅游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PPP融资模式也被广泛融合应用。基于此,运用经济法理论对公共基础设施PPP融资模式进行分析,发现其存在的法治问题和风险,并针对公共基础设施PPP融资模式中的法治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17年第3期133-133,142,共2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
基金
河北省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京津冀河北乡村旅游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融投资法律问题研究"(国家级项目号:201611420009)
河北省科技金融协同创新中心
河北省科技金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京津冀冀乡村旅游区域PPP融资制度法治化研究"(项目号:HBTFKL201516)
2016年河北金融学院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以生态制度为中心的京津冀乡村旅游区域PPP融投资法律问题研究"
2017年度河北金融学院科研基金项目"京津冀新型城镇化区域生态PPP融投资法律问题研究--以白洋淀为例的乡村旅游区域生态制度研究"(JY20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