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进性与自治性是党内法规的基本属性,它们之间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先进性要求党内法规应以道德人作为制度的逻辑起点和归宿,即,党内法规所设定的行为标准应高于群众,其责任承担也应严于群众。自治性揭示了党作为社会组织的一般属性,划清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各自适用边界。具有自治法属性的党内法规的制定必须严格遵守先进性要求,将塑造道德人作为党内法规的终极目标,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设计党内法规的各种规范,并建立起党内法规的先进性审查机制。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57-60,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