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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转让股权给员工,由公司垫付对价,公司与员工之间是借贷关系还是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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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为了激励员工,我曾经与某员工以及我控股的公司三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该员工以低于市场价格的20万元购买公司2%的股权,该员工从公司处预借现金支付转让款。同时约定,如该员工5年内离职,公司将以该员工实际支付价款价格回购其股权。
出处 《人民之声》 2016年第5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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