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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院:划定自行补侦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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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明确运用自行补充侦查权的案件范围: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存在疑问,公安机关侦查可能花赞较长时间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者辩护人提出明确线索和证据针对侦查机关可能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方式的案件,还有其他不适宜移交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
作者 劳义林
出处 《公诉人》 2017年第3期64-64,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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