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立宣告是一种突破主权隶属关系并宣布主权创立的单方行为。一份独立宣告欲实现前述目标,其基本前提就是必须满足相应的合法性要求。具体而言,即应保证国际法对该独立宣告秉持"支持"或"中立"的态度。独立宣告挑战既存主权秩序,国际法对相关实践的态度可分为三种:"支持"、"中立"和"禁止"。前两种情况都不违反国际法的规定——国际法积极倡导,或尚无明确的禁止性条款予以限制。第三种情况则会导致相关独立宣告当然无效。对于合法性要件的具体内容,可以从正、反两个角度进行论证:从正面角度来看,国际法支持的独立宣告是依据传统的自决原则提出的;国际法保持"中立"的独立宣告包括"科索沃独立案件"和"国内法允许之独立诉求"两种情况。从反面角度来看,一旦国内法授权下的独立宣告违反了国际法禁止性规定,如非法使用武力或种族压迫与歧视,将被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为此,国际法设置了"不予承认"的国际义务以阻止和惩戒相关实践。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99-103,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南海地区安全合作机制研究"(15JZD03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