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整治带来了大量新增耕地,在各地分配新增耕地使用权的不同做法中,存在着违反现行立法规定、侵害土地原权利人权利等诸多问题,需要从立法上予以完善。本文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要树立正视农村社会变化、满足土地整治资金需求、尊重农民财产自由的思想,在立法中确立新增耕地使用权主体不变原则、赋予农民集体对于新增耕地的处分权能、确立农民对于集体新增耕地资产的股权制度。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40-145,共6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4年安徽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安徽省土地整治中农民土地权益的变动及保护研究"(项目编号:AHSKQ2014D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