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既要按照市场逻辑服从于经济发展目标,以确保自身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又要服务于党和国家所赋予的各项政治与社会职能,以确保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走得稳、站得正。要以"党管干部原则"为引领,强化国有企业的企业家精神塑造,以确保党在国有经济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塑造相契合,赋予我国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的本质内涵,体现企业家内置于国有企业内部的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实施攻坚期的国有企业改革,需要以党性培育为引领,唯此才能真正为国企铸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企业家精神培育掌舵:促成国家制度层面保障激励与经营者层面内在创新的一致性,引领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培育的舆论导向;促成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培育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党性教育的一致性,永葆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培育的政治本色;促成市场内在机制与政府外在调控的一致性,实现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培育的道德托底。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01-105,共5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