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案件逐渐增多,有关调查统计显示,我国每年大约有1/4的女性遭遇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施行,这部法律正式定义了家庭暴力,规定了各机构对反家庭暴力的职责。但家庭暴力具有特殊性,在实际工作中,社区民警处置家暴案件还存在一些困境。对此,应进一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际可操作性,建立与调查取证相关的配套制度,把家暴告诫与回访跟踪机制相结合,建设专门反家庭暴力队伍等。
出处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期63-66,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