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定犯罪与非罪的"边界"正义,导致了公权力与公民自由之间的关系"紧张",在一些处罚对象特殊、行为性质特殊的案件中尤为凸显,这也为谦抑性原则调和和化解此类"边界"冲突开辟了广阔空间。谦抑性原则运用于具体案件的路径各有差异,但存在价值判断淡化、出罪路径不畅、自由保障不足等共性问题。司法人员贯彻谦抑性原则以准确丈量法定犯的"边界",必须具备良善之心、通晓辨识之法、具有担当之志。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22-26,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