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1月发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从立法技术到立法内容都有了很大进步,但是在与相关法律衔接方面尚有很大修改完善空间。《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在明确城市公安分局、公安机关负责人、辅助警务人员等特定执法主体身份方面,实现与《人民警察法》的衔接统一;应当在处罚种类体系构建方面实现与《刑法》的衔接统一;应当在一事不再罚原则、处罚听证制度、罚款当场收缴程序等方面实现与《行政处罚法》的衔接统一和实时创新。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33-138,共6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反恐怖行政法基本问题研究"(15BFX058)
河南警察学院2012科研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当代中国警察法治基本问题研究"(KYZC2012001)
河南警察学院2015院级重点项目"警察权法治化问题研究"(HNJY-2015-ZD-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