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通知,针对北京市今年医改新政涉及的部分价格调整作出新的补充说明,其中护士上门服务、专项护理等5项医疗项目价格将执行最新标准。在新价目表中,“护理费”明确了不同等级对应的价格和服务内容,一级护理费50元/日,二级护理费26元/日,三级护理费20元/日。“护士上门服务”价格标准为主管护师20元/次,护师、护士10元/次,
出处
《中国护理管理》
CSCD
2017年第5期I0001-I0001,共1页
Chinese Nursing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