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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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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济宁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申请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升级为省级园区的请示》(济政呈[2016]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规划面积2.0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起金丰线,西至105国道,北起民生北路,南至新兴路。
机构地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8期11-11,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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