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知识产权局、商务局、工商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执法局、会展办、贸促会,展览业协会,各展馆,各展会主办方、参展方:为加强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会展业健康发展,按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令2006年第1号),制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建立展会知识产权审查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8期36-37,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