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反垄断行为中的宽恕制度体系规定有公司宽恕制度和个人宽恕制度,而囚徒困境理论则是宽恕制度得以良好运转的内在机制,其中不仅有相关经营者之间的博弈,还包括经营者与相关责任职员之间的博弈,以及职员个人之间的博弈。参照美国经验,我国可以从扩大申请者宽恕待遇差距,引入个人宽恕制度,完善相关责任制度角度来推动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与社会实际需要间的契合。
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99-102,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