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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厂请注意:飞行检查自6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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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4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21号文件发布,为加强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制定了《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是指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针对生猪屠宰厂(场)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特定监督检查。农业部将负责组织全国范围内实施飞行检查。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出处 《猪业科学》 2017年第5期19-19,共1页 Swine Industry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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