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层级治理最初被学者们用来解释欧洲一体化进程。后来,这一术语逐渐扩展到政治学其他研究领域以及公共管理研究领域。多层级治理指的是多个管辖权层面的政府与非政府行为体为解决公共问题而进行的持续互动的制度安排。多层级治理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模式。按照管辖区域特点、成员身份是否重叠、管辖层级有限还是无限以及制度安排是稳定还是具有弹性等四个因素可以将多层级治理分为两种模式,而引入结构性因素与等级化因素之后,则可以将多层级治理进一步分为四种模式。多层级治理的兴起引起一系列争议,这些争议既有事实层面的也有价值层面的。
出处
《行政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64-69,共6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于‘四个全面’的国家治理战略研究"(16ZZD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