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MOOC的快速发展引起了国内高等院校的关注,国内众多高校纷纷开始尝试引入MOOC并将其与自身教学改革相结合。江苏大学通过“自主参与”和“O2O”模式将其引入教学改革试点。“法与社会”作为试点课程,在两学期的运行中,充分展示了其自主与便捷的优势,但也不可避免地显现出管理缺乏、有效性不足等弊端。为此,需要通过规范MOOC选课制度、管理与服务制度和评价制度的方式不断增强MOOC教学的成效。倡导不断拓宽MOOC的适用范围和建设“共享型”特色MOOC的方式,进一步发挥MOOC在高等院校教学改革中的作用。
出处
《文教资料》
2017年第8期165-166,182,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