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逮捕是严重干预犯罪嫌疑人基本权利的强制措施,必须具有法定的正当理由。逮捕理由的公开是逮捕权司法性和正当性的内在要求,对于限制逮捕权力、维护逮捕行为相对人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逮捕制度的功能异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逮捕理由的不公开和不透明。这与逮捕制度的不健全,逮捕权的不完整,逮捕程序的行政化,逮捕考核制度的不科学等内容有关。应通过完善逮捕理由公开原则,健全逮捕理由公开规范,保持逮捕权的完整性,推进逮捕制度的司法化,优化逮捕程序考核制度,建构科学的逮捕理由公开程序。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23-128,共6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比较研究"(XZYJS201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