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志具有区域性、连续性、广泛性、真实性等诸多特点,是区域社会史研究的重要资料之一。但地方志成文过程亦带有不少地方精英阶层的思想烙印,需要我们客观对待其作为司法史料的意义。以清代福建省区域法律社会史研究为例,清代福建省地方志编纂者的政治理念与成文技巧,使地方志呈现出一幅"既健讼又寡讼"的矛盾图景。面对地方志的"矫饰"与"修辞",我们应该通过各种资料的对照阅读,重新思考地方志作者眼中的"健讼"或者"寡讼"评价能否真实反映地方社会诉讼实态。
基金
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清代福建省民间纠纷及其海疆社会治理>(项目编号16YJC770030)的中期成果之一
2016年福建省厅中青年教师课题<文本
讼争与区域司法实践>(项目编号J AS160781)的中期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