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7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奠定了我国当代刑事法治的基石。97刑法之后的9个刑法修正案在个罪层面扩张了犯罪化边界、扩大了处罚范围、降低了定罪标准;刑法制度强力介入金融领域的规制;未增加死刑罪名,而是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削减死刑罪名。以上变动不仅是我国死刑制度改革的理性选择,也彰显了我国刑罚制度变迁的轻刑化趋势。至于未来我国刑法的走向,修法频率总体上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与调控,不宜再继续进行大规模的修改;刑法调整范围的过度扩张倾向值得反思,"刑法万能"的观念也有必要进一步纠正。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2-26,共15页
Law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涉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法律规制研究"(14ZDB147)
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课题"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法律规制"(CLS2016ZDWT4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