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记录的运输、贮存、交接环节等基本信息。企业应当建立运输记录管理制度,记录保障食品安全的运输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在交接信息方面,交接环节食品、
出处
《福建轻纺》
2017年第5期1-1,共1页
The Light & Textile Industries of Fu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