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1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环水体[2017]18号)。《规划》明确,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累计达到全国建制村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建立健全农村环保长效机制,整治过的7.8万个建制村的环境不断改善,确保已建农村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引导、示范和带动全国更多建制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得到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出处
《中国环境管理》
2017年第2期5-5,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