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障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国家城市站规范运行,确保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真实,环境保护部3月1日发布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细则》明确了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及管理国家城市站,国家城市站点位的增加、变更和撤销等需经环境保护部审批;监测总站负责国家城市站的技术管理和运行考核;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国家城市站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不再参与数据的生产和审核。
出处
《中国环境管理》
2017年第2期6-6,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