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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地理实体地名通名使用规范》省地方标准通过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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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标准是福建省首个对地名使用进行规范的地方标准,是贯彻落实《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主要规范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的城镇区域内建筑物、住宅区、城镇交通运输、交通运输附属设施和旅游景点等人文地理实体地名通名。
出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 2017年第1期62-62,共1页 Fujian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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