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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换土地20余年后反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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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沭阳县沭城镇读者刘某来电:上世纪90年代初,我与同一村民小组的李某签订了土地换地协议,将双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互换。可是去年,李某换给我的土地被国家征收,我获得一笔土地补偿费,李某却要求平分。协调无果后,李某以该土地互换协议未经向发包方备案为由,请求法院认定互换协议无效。请问,李某的要求是否合理?
出处 《农家致富》 2017年第9期57-5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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