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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享受“营改增”红利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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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5月1日起实行的“营改增”的四项法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对企业降低税负具有重大意义:购买的不动产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全面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刺激企业加大投资。李克强总理也强调营改增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营改增”要助力国家经济发展。
作者 江建英
出处 《冶金财会》 2017年第3期46-47,共2页 Metallurgical Finan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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