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西周金文中,"取△若干锊"的文例屡次出现,但过去学者于△字的释读众说纷纭。按字形将△分为△甲及△乙两类,前者大致从从贝,后者则可隶定为"遄"。结合金文"锊"字用例的考察,可以基本确定"锊"在先秦时期曾经用为金属的称量单位,故△在西周时期应当是财货,其价值可用"锊"计算。此外,借助金文与楚简文字中与"征"相关字形的探讨,通过厘清古文字材料中从、从及从的释读,可知战国文字及《说文》古文"征"之所以从各,乃是自偏旁"升"下累增"口"讹变而来。△甲所从之应可隶定为"",即古"征"字,在读音上与△乙相通。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71-80,共10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资助委员会杰出青年学者计划(Early Career Scheme)资助项目(RGC Ref No857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