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正面临严峻的环境形势,建立环境警察制度不仅有利于保障公民环境权益,而且有助于破解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的问题,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实践中,我国多地已经试水环境警察制度,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法律支撑不够、身份定位存在困境,专业人员缺乏。我国应通过修改相关法律,确立环境警察的法律依据,建立隶属于环保部门的环境警察队伍。
出处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44-45,共2页
Journal of Huainan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基金
河南警察学院2016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环境警察制度构建的现实困境与模式选择"(项目编号:HNJY-20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