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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可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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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争议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最终取决于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国的公共政策和法律规定。文章分别从主体可仲裁性、客体可仲裁性两方面重点探讨了争议的可仲裁性,研究了越南商事活动的范畴,最后,结合我国立法实践、立足于越南国情提出建立科学商事仲裁法律体系的建议。
作者 陈烨
机构地区 广西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7年第5期185-186,19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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